中华环保联合会山东省办事处
中华环保联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接受生态环境部业务指导管理的国家一级行业社会组织,由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宗旨是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实现国家环境与发展的目标,围绕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充分体现中华环保联合会“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的组织优势,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国生态环境事业发展,推动全人类环境事业的进步。
中华环保联合会主要职能:
团结、凝聚各社团组织以及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和关爱环保工作,加强环境监督,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协助和配合政府实现国家环境目标、任务,促进中国环境事业发展;
确立中国环保社团应有的国际地位,参加双边、多边与环境相关的国际民间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环境国际形象,推动全人类环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中华环保联合会工作领域:
一、为政府提供环境决策建议。围绕国家环境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各级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建议;为公众和社会提供环境法律权益的维护。组织开展维护环境权益和环境法律援助的理论与实践活动,推动维护环境权益的立法,建立环境权益保障体系,对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尤其是弱势群体进行救助――调查取证、法律援助、调解协商、帮助申诉、支持诉讼等等,维护公众和社会的环境权益;
二、为社会提供公共环境信息和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环境领域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建立公众环境信息网站,提供相关的环境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搭建环境领域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平台,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维护环境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和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三、促进中国环保NGO组织健康发展并确立其应有的国际地位。组织开展中国环保NGO调研工作,与国内外环保NGO组织建立广泛联合,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NGO组织的能力建设和健康发展。确立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询服务商地位,组织参加双边、多边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国际民间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环境保护国际形象;中国政府及其有关组织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联合会秉承“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的理念,充分发挥优势作用,努力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向社会大力宣传“好企业、好技术、好案例、好模式”,讲好中国环保企业的故事,把联合会建设成“会员之家”,推动行业的“产学研用”结合,为单位会员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共同实践国家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绿色发展目标。
中华环保联合会山东办事处,是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山东省境内设立的区域性派出机构,接受联合会的领导和业务管理,秉承联合会的工作服务宗旨,是联合会职能及业务服务的执行者、实践者。山东省办事处以促进山东生态环境事业和发展壮大中华环保联合会为己任;围绕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工作方针、计划目标,充分发挥山东办事处的地域资源优势,积极发挥联合会与政府、社会、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地方政府及有关行业组织提供专业的建议或意见,为社会公众及企事业单位提供生态环境发展方面的服务和支持。
中华环保联合会山东省办事处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